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,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政改意見書,部分意見的法律觀點,與政府吻合,但她不評論意見書中,有關候選人數設限制等其他觀點。
林鄭月娥表示: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,只是屬提名委員會,這一點與早前律政司司長撰文,指其他提名方法,例如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,都難以符合基本法的要求,可以說得上是一致的。第二點,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段,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,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法律觀點,排除由全體選民,或每一位選民組成的提名委員會,不能符合廣泛代表性,這兩點法律的觀點,與我們早前的講法是吻合,所以在既不評論具體方案的同時,大律師公會的法律觀點,與特區政府的法律觀點,就這兩方面是一致的。
林鄭月娥又重申,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高鐵工程延誤。當局會向立法會進一步交代。她說:特區政府是非常關心,和高度重視廣深港(高速)鐵路,引發出來各方面的問題。運房局局長將會緊密關注事情,和港鐵公司聯絡,和看內部文件。所有有關詳情,會盡量於五月五日,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上交代。